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《食盐税减税额度调整表》的通知
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《食盐税减税额度调整表》的通知
| 【发布部门】 国家税务总局 | 【发布文号】 |
|---|---|
| 【效力级别】 部门规范性文件 | 【时效状态】 现行有效 |
| 【发布日期】 1989-12-12 | 【实施日期】 1989-11-25 |
| 【法律话题】 税务 | 【产业领域】 公共管理 ; 食品药品 |
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《食盐税减税额度调整表》的通知
(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)
为了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,解决近几年来由于多次减税造成的计税复杂的问题,根据今年盐价调整的情况,国家税务局于1989年11月22日下发了《关于提高盐价以后对食盐减税问题的通知》〈(89)国税流字第515号〉。该《通知》第二条规定“……对减税额度需作适当调整(调整方案另行通知)”。经研究并征求各地意见,现将《食盐税减税额度调整表》发给你们,请随同(89)国税流字第515号通知自1989年11月25日起一并执行。
附:食盐税减税额度调整表(略)